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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首届 “传承非遗 创意陕西” 非遗文创设计大赛的通知

2024-05-14 | 责任编辑:admin | 浏览数:349 |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着力创新非遗传播弘扬体系、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持续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切实发挥好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价值作用,积极构建新时代非遗保护传承新格局,全面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举办首届“传承非遗 创意陕西”非遗文创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非遗系统性保护的经验成果,增强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大赛以“创意点亮非遗,新思传承文脉”为目标,面向全社会组织评选一批“创新、好用、可转化”的非遗文创产品、作品和设计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推广,鼓励、支持产品研发、市场销售、数字应用转化等合理利用系列活动,推动非遗连接当代生活,绽放迷人光彩。

二、大赛主题

传承非遗 创意陕西

三、举办时间

2024年5月-8月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陕西省非遗保护中心

五、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全国范围征集参赛作品,鼓励所有符合本届大赛主题及参赛要求的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单位、国内外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人、产品设计机构、独立设计师、创意设计团队、相关院校设计专业师生等个人或单位,均可参加活动,选送作品。

六、作品要求

1.反映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有助于提升生活品质,具有明确使用场景,主题积极、内容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旋律。

2.紧扣“传承非遗 创意陕西”主题,立足非遗文创力求“创新、好用、可转化”,参赛作品在设计、造型题材、用途、工艺、材料等表现形式方面凸显新意给人们带来新体验;支持、鼓励体现陕西历史、人文、生活的参赛作品。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参赛作品设计、创作、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来源符合法律规范。

4.使用或者采用非遗相关技艺或者元素进行设计创作、生产的文化创意产品、作品和设计方案。非遗相关技艺主要包括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炮制等传统工艺,非遗相关元素主要包括各类非遗的图案、纹饰、色彩、声音、形象、场景、工具、材料等。

5.参赛作品分为产品组、设计组两类。

七、参赛方式及有关要求

组委会通过报名通道的报名信息进行组织与个人的信息确认,并与报名设计师互加微信,建立咨询沟通信息渠道,发送大赛报名表。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注意:

1.报名获取报名表-扫描二维码报名-进行报名资格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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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赛机构或个人将报名表格、概念设计稿、作品照片、作品介绍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xfyc2022@163.com,以“作者姓名(或参赛单位名字)+手机号码”作为邮件标题。

3.参赛表格中应填写包括参赛作品名称、创意设计理念等,文字简明扼要,务必填写清楚本人真实信息,以便审核参赛人资格及通知参赛参展事宜,参赛表格后需附上参赛作品图片。

4.参赛者设计原稿须与参赛表一起发送到邮箱,并且提供设计方案效果图:设计图1张(作品照片或设计效果图,800mm×600mm的竖式幅面,PDF、JPG、TIF等格式,300dpi分辨率,大小不超过30M),6张以内的细节图,内容包括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外观尺寸图等。所有参赛作品需阐述作品名称、设计主题、设计理念、寓意创意、材质、结构、工艺、尺寸等内容。

八、评选流程

活动启动:5月中旬;

征集阶段:5月-7月;

初审阶段:7月上旬,根据“作品要求”,对报名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初审,筛选产生有效参赛作品;

专家评审阶段:7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有效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产生优秀候选作品;

网络评选阶段:7月下旬,优秀候选作品名单通过网络公布,同步接受公众线上评选;

终评阶段:组委会结合网络评选结果,评选产生最终获奖作品;

奖项公布:8月初,组委会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颁奖晚会:组委会将根据活动安排,适时举办线下颁奖活动,为获奖作品颁发奖状和证书。

线下展览:获奖产品或者设计在陕西省文化馆展览。

九、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奖10名;最佳设计奖10名,最佳潜力作品奖10名,最佳潜力设计奖10名。

十、有关注意事项

1.倡导以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意成果,参赛者承诺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禁抄袭、剽窃行为;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并保留相关措施的权利。

2.设计师拥有自己提交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大赛组委会拥有作品的宣传、出版、展览的权利,并对获奖作品在不进行商业转化的情况下,拥有公益性定制生产的权益。

3.设计相关知识产权归导师和设计参与者共同所有;

4.作品进入市场实现商业化产品转换,大赛组委会有优先获得授权和作品买断权,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决定。

联系人:赵江瑞     

电话:8526129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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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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